⒈ 軍中的工匠。
引《三國(guó)演義》第四六回:“我只分付軍匠人等,教他故意遲延,凡應(yīng)用物件,都不與齊備?!?br />《明史·刑法志一》:“匠仍輸作,軍仍備操,若非軍匠,則遣還所隸州縣追之。”